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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成为公司股东和“被执行人”,只因…… 2022-11-11 10:40:12

格森律师 2022-11-11 10:40 发表于河南


1

张女士常年居住北京

一天突然收到法院“限高令”

被告知已冻结银行账户

限制高消费

真是“人在家中坐

祸从天上来”


2

蹊跷事来自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某公司借李某5万元逾期未还被诉

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按期偿还

判决生效后公司一直未履行

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3

执行中经查

该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李某请求追加

公司法人周某和股东张女士

为被执行人

4

法院查明

该公司成立时

周某认缴7315万元

张女士认缴385万元

均未足额出资到位

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无可供执行财产

致使李某债权无法实现

依法裁定追加

周某和张女士为被执行人

在各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并据此对周某和张女士

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张女士无辜“躺枪”

言称从未入股过该公司

并回忆起自己曾丢过身份证

一个月后才办理挂失

期间正与自己

被注册为公司股东时间相吻合

 

遂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撤销工商登记

同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要求撤销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5

经司法鉴定

公司工商档案中

有关“张女士”的签名字迹

与其本人提供的样本字迹

不是同一笔迹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审理认为

某公司注册登记的工商档案

有关信息材料签名

经司法鉴定与原告笔迹不一致

 结合张女士身份证

申请补领的行为及庭审陈述

认定张女士系“被冒名股东”

另张女士登记为

公司股东的工商登记行政行为

高新区法院已判决撤销

追加张女士为被执行人

缺少事实法律依据

依照《民事诉讼法》等规定

判决不得追加张女士

为案件被执行人

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6

法官郑重提醒

作为公民

一定要妥善保管身份证

不要随意出借

一旦丢失

请迅速办理挂失手续

以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如发现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

或从事违法行为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亦可向冒名使用的公司

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

同时也可向冒名公司

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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