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森律师 2022-11-11 10:40 发表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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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常年居住北京
一天突然收到法院“限高令”
被告知已冻结银行账户
限制高消费
真是“人在家中坐
祸从天上来”
2
蹊跷事来自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某公司借李某5万元逾期未还被诉
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按期偿还
判决生效后公司一直未履行
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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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经查
该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李某请求追加
公司法人周某和股东张女士
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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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
该公司成立时
周某认缴7315万元
张女士认缴385万元
均未足额出资到位
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无可供执行财产
致使李某债权无法实现
依法裁定追加
周某和张女士为被执行人
在各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并据此对周某和张女士
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张女士无辜“躺枪”
言称从未入股过该公司
并回忆起自己曾丢过身份证
一个月后才办理挂失
期间正与自己
被注册为公司股东时间相吻合
遂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撤销工商登记
同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要求撤销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5
经司法鉴定
公司工商档案中
有关“张女士”的签名字迹
与其本人提供的样本字迹
不是同一笔迹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审理认为
某公司注册登记的工商档案
有关信息材料签名
经司法鉴定与原告笔迹不一致
结合张女士身份证
申请补领的行为及庭审陈述
认定张女士系“被冒名股东”
另张女士登记为
公司股东的工商登记行政行为
高新区法院已判决撤销
追加张女士为被执行人
缺少事实法律依据
依照《民事诉讼法》等规定
判决不得追加张女士
为案件被执行人
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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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郑重提醒
作为公民
一定要妥善保管身份证
不要随意出借
一旦丢失
请迅速办理挂失手续
以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如发现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
或从事违法行为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亦可向冒名使用的公司
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
同时也可向冒名公司
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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