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逃债”套路剧,该剧终啦!
2022-11-03 11:23:56
格森律师 2022-11-3 11:23 发表于河南
生活当中你是否碰到
借钱时,好话说尽
还钱时,百般推拖
滑县法院审理的
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当事人竟上演一出
“离婚逃债”套路剧
约定还款竟是“缓兵之计”
原告王某诉称
李某借我20万元
多次索要迟迟不还
无奈诉至法院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李某承诺按期偿还
约定还款期
李某不仅没有还款
还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约定
婚后房产归妻子胡某所有
各自名下债务各自偿还
与对方无关
这侵害了我的合法债权
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百般辩解怎奈“此地无银”
被告“妻子”胡某辩称
我负责在家照顾孩子
从不参与“丈夫”的生意
他借钱的事我不知情
离婚是因为
李某出轨且经常对我家暴
离婚时我要房子和孩子
为的是让孩子有个家
判决撤销彰显“诚信无价”
法院经审理认为
本案系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涉案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有约定自由
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法院查明
李某夫妇感情一直很好
李某“出轨、家暴”
亦无证据予以证明
李某将其相应份额
以离婚协议方式无偿转让胡某
并办理了不动产转移手续
减少了个人财产
在其无其他财产
足额偿还王某债权的情况下
损害了王某的债权实现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
放弃债权的担保
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
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
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等规定
判决撤销李某将其房产份额
以离婚协议形式
转让给胡某的行为
房屋仍属李某、胡某共同共有
并按判决指定的期间
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诚信无价、走遍天下
失信可耻、到处碰壁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 版权归属原作者滑县法院及豫法阳光公众号,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