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森律所 2024-06-05 16:19 发表于河南
“没想到这么快能拿到退还的租金,感谢张德美老师为我们热心调解,减少了我们的经济损失。”为表达感谢,毕业不久的小张和小陈将一面印有“柔风细雨解民忧,金牌调解暖人心”的锦旗送到调解员张德美手中。
案件详情
2023年2月28日,原告陈某、张某分别与被告郑州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公司将房屋主卧出租给陈某、次卧出租给张某,房屋租赁期共计12个月。2024年3月8日二原告向被告提出退租,并于2024年3月28日搬离房屋,同时将退租时拍摄的视频发给被告公司,并按照被告公司要求将钥匙插在房间门上。被告公司员工承诺15个工作日内分别退还二原告相应押金,但逾期未退回,在此期间二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公司退还押金,被告公司拒不履行,并对二原告要求置之不理,多次将二原告联系方式删除拉黑。
“我多次找他理论,电话不接,还拉黑我,太欺负人了!”调解初期,陈某与张某向调解员气愤地说道。调解员赶紧联系被告公司,但多次拨打被告电话,无人接听。虽出师不利,但是调解员张德美结合自己的调解经验,认为该案有很大可能在诉前调解阶段解决。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最终与被告法人取得联系,通过向被告法人摆事实、讲道理、说明情况,劝说其作为房东应诚信经营,拿出积极的态度,向原告退还租房押金,解决双方矛盾。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被告最终退还了当事人的押金。为感谢调解员尽心调解化解纠纷,陈女士、张女士特意为调解员张德美送来了锦旗。
“调解功底深厚 彰显司法温情”,郑州高新区法院坚持把每个暖民心的“小案”落实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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