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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老字号,却因包装袋侵权? 2022-09-02 09:39:30

百年老店遭起诉


位于古都洛阳某商业街的一家元宵店,突然有一天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而起诉的原告竟然是和自己家相隔几十米远的另外一家元宵店,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是其使用的一款食品包装袋侵犯了对方的著作权,他很是不理解,同是老字号店铺,仅仅是因为一款食品包装袋,怎么就侵犯了对方的著作权呢?


同款包装惹麻烦


原告在2011年创作了涉案美术作品,并将该美术作品使用在自家经营店铺的包装袋上,用于消费者到店购买元宵时打包使用。在2020年的时候,原告发现被告店铺使用的一款包装袋,和自家的一款包装袋很相似,于是,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原告被告争议大




原告:你没经过我的授权,就用了我们的包装图案,就是侵权!




被告:袋子上打的是我家的店名,这咋可能是侵权?


法院审理平事端



经庭审比对,被告使用的包装袋,除了上面打印的商家信息不一样之外,包装袋外观图案的整体结构、布局及文字内容等,与原告的作品基本一致,构成实质性相似。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复制、发行其作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通过向被告释法明理,被告表示,会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再使用这样的包装袋。


本案中,被告以为包装袋上打的是自己的商家信息就不构成侵权,是对知识产权缺乏了解。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只有公平合理保护知识产权,使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竞相发展,才能更好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从而推动全社会的创新发展。


格森律师  2022-9-2  10:31发表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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