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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亿条隐私被窃取,“套路贷”不是“贷”! 2023-12-06 16:27:50

格森律所 2023-12-06 16:27 发表于河南

关于你的定位、电话号码、通讯录信息、通话记录、购物记录、消费清单.....许多个人信息,如果都被坏人获得,会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公民个人隐私泄露不仅会导致精准电信诈骗,还会被用于软暴力催收、骚扰来电等违法犯罪行为甚至威胁被害人人身安全。





案情回顾

2018年8月份以来,刘某某伙同欧某某等技术人员制作运营名为“解忧钱包”“天天贷”的网络借款平台,非法从事网络放贷活动。


犯罪集团利用非法网贷后台和相关APP扒取借款人的定位、电话号码、身份信息、手机通讯录等功能,并接入“魔蝎”“新颜”“宜信”“十露盘”等端口,对借款人个人的手机通话位置、手机通话记录、淘宝记录、支付宝记录等隐私信息进行扒取复制。设置“套路”,以网络“借贷”之名骗取他人财产,利用扒取复制的个人信息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经鉴定,刘某某犯罪集团利用“解忧钱包”“天天贷”网络平台共非法扒取复制公民个人信息766089810条。


以刘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还利用获取的公民信息指使杨某1伙同杨某2、毛某等人作为内催组负责对逾期及逾期后的被害人以滋扰、辱骂、威胁的方式进行催收,甚至连同被害人通讯录中的亲友也会受到骚扰。此种“软暴力”催收手段对被害人及其亲友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制,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经鉴定,刘某某犯罪集团利用“天天贷”催收192868次,“解忧钱包”催收168622次,合计催收361490次,造成被害人疏某因深陷“套路贷”催收自杀身亡、被害人王某某自杀未遂、被害人童某某走上犯罪道路、被害人吕某等多名被害人重度抑郁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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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欧某某运营维护具有扒取借款人定位、通讯录、通话记录、短信等功能的网贷平台APP,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被告人杨某1、杨某2、毛某某多次通过电话滋扰、辱骂、威胁等软暴力方式对被害人及其亲友进行催收,严重影响他人工作和生活,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宣判后,四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被告人及其所属犯罪集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达上亿条,并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电话滋扰、辱骂、威胁等软暴力方式对多名被害人及其亲属进行催收,其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影响极其恶劣。被泄露信息的公民其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其次生危害是极可能助长诸如电信诈骗尤其是精准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发生,造成广大群众的财产损失。


为了守护好群众的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一方面,人民法院要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对此类犯罪尤其是有组织的集团犯罪依法从严惩处,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护公民信息安全。另一方面,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醒民众警惕网贷陷阱,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同时呼吁网络平台加强监管,积极参与网络环境维护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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