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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情共鸣中解“法结”更解“心结” 2023-09-15 15:05:17

格森律所 2023-09-15 15:05 发表于河南

法官作为裁判者,不仅仅是客观地判定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还要走进当事人的内心,于细微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良法善治的司法温度,在共情共鸣中解“法结”更解“心结”,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的高度统一。在经办的案件中,一个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小案”,虽然过去很久,但仍令我印象深刻、感触颇多。

乡村小店成被告

刘某在本村经营一家小店铺,主要销售各种儿童玩具。原告某知名品牌公司发现刘某未经其许可,在店内销售该公司生产的“迷你特工队”玩具。


原告以刘某的行为涉嫌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及著作权,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品牌形象,造成了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向法院提起了知产诉讼,要求被告刘某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电话沟通被误解

接到案件后,出于详细了解案情的考虑,我立即用办公室座机电话联系刘某,但其电话一直未接,随后我便换用手机拨打。接通电话后,“我是扶沟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我姓......”,还没等我说完,她马上打断我并说了一句“骗子!”就挂断了电话。随后,我又拨打了几通电话均被拒接。正在纳闷之际,转念一想,她准是把我当成冒充国家机关人员的电信诈骗分子了。


当晚,我开始调整办案思路。首先,考虑到被告是一个偏远乡村的小店铺,原告是全国知名品牌公司,双方经济实力对比悬殊;其次,调解是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程序之一,如果无法与被告刘某取得联系,就很难保证该案的实质性化解。最终,我决定去现场了解一下实际情况,进而找到被告并当面化解纠纷。

上门走访探实情

第二天,我和同事驱车100多公里到达被告的小店铺。当我们身穿法院制服、胸前佩戴法徽站在店门口时,刘某一脸惊诧,加上我们身后的警车,让她有些茫然不知所措。当我把工作证递给她,半开玩笑地说“‘骗子’法官上门了”。听到这句话,她噗嗤一笑,原本有些紧张尴尬的氛围一下变得轻松平和了。


接着,我向刘某详细介绍了此次来意和原告的诉请。听我说完,她边让我们进店边向我们诉苦:这几年生意一直不景气,家中两个孩子正读高中,还有九十多岁的老人需要赡养。除了家庭日常开支外,小店铺运营也需不小的成本支出;并且其所出售的商品都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并不知道是否侵犯其他公司品牌的知识产权。如果说她侵权了,岂不是供货商也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那为何法院不找供货商来赔偿呢?再说,即便赔偿,2万元的赔偿款也太多了,实在是负担不起这么大的赔偿数额。

听完她的话,我一边耐心地给她宣讲什么是知识产权、哪些行为属于侵犯知识产权、一旦侵权后赔偿的依据是什么、遇到这些情况法院怎么处理等;一边在其小店铺内实地查看经营状况,小店铺不足十平方米,一上午也就几个顾客。“今天上午你卖多少钱了?”我随口一问,她看了一下收账单,不好意思地说:“还不到100块呢。”显然生意正如她说的一样不景气。

设身处地促调解

考虑到刘某的实际情况,我当着她的面拨通了原告的电话,并用视频连线的方式,给原告展示了小店铺的实际经营状况,介绍了被告家庭的现实困难。当原告在得知我亲自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做调解工作时深感触动。看到这种情况,我趁热打铁给原、被告讲法院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调解和诉讼的利害关系,通过解释法律、以案说法等方式,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与双方沟通交流。慢慢的,原告的态度也由刚开始的不理解不配合变得理解与配合,终于同意降低赔偿数额。


经过一上午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最终以刘某同意履行2500元赔偿款结案。此时,原告得到了赔偿,刘某也满意地笑了。更让我心里感到触动的是,赔偿款本该由刘某直接打到原告提供的对公账户上,但她害怕对方再起纠纷,便把我拉到一边低声说:“俺就相信你们法官,相信你们法院,俺把钱交给你更放心……”。听到这话,一种油然而生的责任感和自豪感灌满全身,老百姓对公平公正的期待纯粹而又简单。我们可能会因为每天都在接触不同的案件而产生疲倦和懈怠,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一生就打这一次官司,如何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看似课题宏大,却融入在我们办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之中。

情理法交融显温情

炎热的夏季,烈日下的城市一片喧嚣。我走在柏油马路上,不禁陷入沉思。为何有时案件调解会那么难呢?通过此次调解经历,我似乎找到了答案。当事人与法官之间似乎隔着一道不信任的屏障,当我们试图努力打通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壁垒,感同身受地站在他们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体察各方当事人的处境时,这道无形的屏障才能逐渐消弭,调解才有可能取得圆满成功。法律条文虽然是冰冷的,但司法是有温度的,当我们通过热情和温情去打动当事人,让法律与鲜活的生命、具体的案件对接起来时,法与情的完美融合自然就出现了。      


这起案件的调解,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让侵权者意识到错误,心悦诚服地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当事人由不信任到后来的真诚认可,让我看到了他们心结打开的过程,使我感到面对案件时无论是调解还是裁判,都应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原则,把矛盾化解、服判息诉的功课做足,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做到既解“法结”更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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