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醉驾获刑,“不幸”还是“侥幸”?
2023-07-20 10:10:10
格森律师 2023-07-20 10:10 发表于河南
1 现实生活中 有些人往往心存侥幸 最终却“翻车”造成不幸 近日 河南省台前县法院审理了 一起危险驾驶案 被告人张某以犯危险驾驶罪 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并处罚金5000元 2 被告人张某心存侥幸 2023年2月21日凌晨2点 酒后胆大妄为驾车回家 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经群众举报 张某还未到家被交警部门拦截 带至医院抽血检查 经鉴定 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47mg/100ml 已达醉驾标准 公诉机关以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提起公诉 法院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 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 依照《刑法》等相关规定 作出上述判决 3 本案再次敲响警钟 “世虽有侥幸之事 断不可有侥幸之心” 侥幸也许会得逞一时 但终将不会幸运一世 因为违法犯罪一旦实施 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醉驾被交警拦截判处刑罚 看似“不幸”实则“侥幸” 因为醉驾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甚至构成交通肇事罪 以轻罪处罚避免重罪发生 是“不幸”中的“侥幸” 切记:司机一滴酒 亲人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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