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动态与关注

动态与关注 律所新闻 行业新闻
凌晨醉驾获刑,“不幸”还是“侥幸”? 2023-07-20 10:10:10

格森律师 2023-07-20 10:10 发表于河南

1

现实生活中

有些人往往心存侥幸

最终却“翻车”造成不幸

近日

河南省台前县法院审理了

一起危险驾驶案

被告人张某以犯危险驾驶罪

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并处罚金5000元

2

被告人张某心存侥幸

2023年2月21日凌晨2点

酒后胆大妄为驾车回家

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经群众举报

张某还未到家被交警部门拦截


带至医院抽血检查

经鉴定

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47mg/100ml

已达醉驾标准

公诉机关以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提起公诉

法院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

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

依照《刑法》等相关规定

作出上述判决

3


本案再次敲响警钟

“世虽有侥幸之事

断不可有侥幸之心”

侥幸也许会得逞一时

但终将不会幸运一世

因为违法犯罪一旦实施

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醉驾被交警拦截判处刑罚

看似“不幸”实则“侥幸”

因为醉驾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甚至构成交通肇事罪

以轻罪处罚避免重罪发生

是“不幸”中的“侥幸”

切记:司机一滴酒

亲人两行泪!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台前县法院及豫法阳光公众号,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