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蛋糕”之争
2023-02-02 13:52:57
格森律师 2023-02-02 13:52发表于河南
近日
河南高院就一起
涉及百亿“蛋糕”的
商标侵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驳回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甲公司诉称
其是“嗨吃惑”“嗨吃客”“嗨呢家”
注册商标的权利人
乙企业在酸辣粉上
使用“嗨吃家”字样
与自己商标读音、含义相似
容易引起公众混淆
请求判令乙企业
停止使用“嗨吃家”字样
赔偿经济损失50余万元
乙公司辩称
全国80%的酸辣粉是河南造
“嗨吃家”品牌是其中的翘楚
达百亿产业规模
“嗨吃家”由其和数十家企业
多年打拼创下
已成为网民购买酸辣粉的
搜索关键词
能否继续使用
关系企业生死存亡
虽然我等企业没有成功
申请注册“嗨吃家”商标
但甲公司成立才三年左右
其取得“嗨吃”系列商标
并提起系列诉讼
显然是“他人种树、我来摘桃”
法院认为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
应当考虑请求保护的
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从显著性看
“嗨吃”系网络流行语
随着普及使用
显著性程度大大减弱
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降低
从知名度看
“嗨吃家”酸辣粉
在甲公司成立前已具影响力
甲公司的产品
也以“嗨吃家+自有商标”冠名
其“嗨吃”系列商标
明显缺乏知名度
故不能认定构成近似
法院强调
诚实信用是商标法的基本原则
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嗨吃家”系众多企业
共同打造的品牌
承载着相关实体企业的商誉和利益
甲公司成立后
通过受让等方式
取得“嗨吃”系列商标
诉请独享对“嗨吃家”商标的专用权
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
不符合公平正义理念
不应得到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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