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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亿“蛋糕”之争 2023-02-02 13:52:57

格森律师 2023-02-02 13:52发表于河南


近日

河南高院就一起

涉及百亿“蛋糕”的

商标侵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驳回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甲公司诉称




其是“嗨吃惑”“嗨吃客”“嗨呢家”

注册商标的权利人

乙企业在酸辣粉上

使用“嗨吃家”字样

与自己商标读音、含义相似

容易引起公众混淆

请求判令乙企业

停止使用“嗨吃家”字样

赔偿经济损失50余万元


乙公司辩称




全国80%的酸辣粉是河南造

“嗨吃家”品牌是其中的翘楚

达百亿产业规模

“嗨吃家”由其和数十家企业

多年打拼创下

已成为网民购买酸辣粉的

搜索关键词

能否继续使用

关系企业生死存亡

虽然我等企业没有成功

申请注册“嗨吃家”商标

但甲公司成立才三年左右

其取得“嗨吃”系列商标

并提起系列诉讼

显然是“他人种树、我来摘桃”



法院认为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

应当考虑请求保护的

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从显著性看

“嗨吃”系网络流行语

随着普及使用

显著性程度大大减弱

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降低

从知名度看

“嗨吃家”酸辣粉

在甲公司成立前已具影响力

甲公司的产品

也以“嗨吃家+自有商标”冠名

其“嗨吃”系列商标

明显缺乏知名度

故不能认定构成近似


法院强调




诚实信用是商标法的基本原则

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嗨吃家”系众多企业

共同打造的品牌

承载着相关实体企业的商誉和利益

甲公司成立后

通过受让等方式

取得“嗨吃”系列商标

诉请独享对“嗨吃家”商标的专用权

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

不符合公平正义理念

不应得到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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